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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月24日,湖南省农业农村厅、财政厅印发《关于印发<进一步强化农机购置补贴政策实施加快推进农业机械化发展的若干措施>的通知》(湘农联﹝2020﹞34号),明确今年安排3000万元,先行支持15个县开展果菜茶田土宜机化改造。同时在农机购置补贴、农机作业补贴、农机化基础设施建设、农机科技创新与农机装备产业发展等方面推出了若干支持政策措施,实施期限为3年,加快推进农业机械化转型升级。
《通知》明确,对高速插秧机、有序抛秧机、水稻烘干机等重点急需机具按中央财政农机购置补贴额的30%给予累加补贴;支持省农业信贷融资担保公司和相关银行开展政策性农机购置担保贷款业务,对符合条件的各类农业经营主体购置农机给予市场报价利率50%的贷款贴息和年化率1%的担保费补贴(2020年予以年化率1.5%担保费补贴);加强高标准农田建设,支持兴修整修机耕道;支持全程机械化综合农事服务中心建设区域性农机维修中心;今年在66个早稻生产大县,按照40元/每亩的标准给予早稻机插机抛作业补贴,以及安排4000万元,先行支持20个县开展水稻机抛机插秧作业补贴试点。
附件:湖南省农业农村厅、财政厅《关于印发<进一步强化农机购置补贴政策实施加快推进农业机械化发展的若干措施>的通知》(湘农联﹝2020﹞34号)
主办单位:中华人民共和国农业农村部 承办单位:农业农村部信息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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