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济宁市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加强农机安全生产工作的意见
济政字〔2017〕220号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济宁高新区、太白湖新区、济宁经济技术开发区、曲阜文化建设示范区管委会(推进办公室),市政府有关部门、单位:
为贯彻落实《山东省安全生产“十三五”规划》和省农机局、省安监局《关于印发〈山东省“十三五”时期创建“平安农机”活动实施意见〉的通知》,进一步促进农机安全生产和农业现代化建设,有效预防和遏制农机事故,特提出以下意见。
一、提高农机安全生产工作重要性的认识
农机安全生产是政府安全生产工作的重要组成部分,加强农机安全生产,消除农机安全隐患,对于促进农机化、农业生产、农村经济又好又快发展和农村社会的和谐稳定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近年来,随着国家对农业机械补贴力度逐年加大,农民购买、使用农业机械的积极性空前高涨,农业机械保有量大幅增长,为发展农业生产做出了显著贡献。同时,农民操作水平不高,安全意识淡薄等一系列问题也给农机化生产带来了一定安全隐患,无牌行使、无证驾驶、违规载人、未检验作业等造成的农机事故时有发生。对此,各级政府必须高度重视,牢固树立“安全生产重于泰山”的理念,充分认识农机安全生产的重大意义,把农机安全生产列入当地安全生产工作总体规划,纳入目标考核,定期研究分析农机安全生产状况,保障农机安全投入,加强农机安全监理基础设施和装备建设,及时解决农机安全生产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切实把农机安全生产工作抓实抓牢。
二、强化农机安全生产工作责任落实
认真贯彻落实“党政同责、一岗双责、失职追责”的要求,健全农机安全生产监管责任体系和督查考核制度,进一步完善基层特别是乡、村两级农机安全监管网络,夯实基层基础,解决最后一公里监管缺位的问题,层层签订安全生产责任书,严格落实监管责任,确保安全监管工作一抓到底,不留死角。进一步完善农机安全监管机构设置,加大财政投入,充实人员力量,转变监管方式,改善监管手段,提升监管效果,着力构建“政府负责、农机主抓、部门协作、群众参与”的农机安全生产长效机制,确保农机安全生产形势持续稳定,创造“平安农机”良好环境。
三、加强农机安全生产源头管理
认真贯彻落实《农业机械安全监督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切实把好拖拉机、联合收割机注册登记、牌证核发、安全检验以及农机驾驶操作人员培训、考试、发证和审验关口,规范完善农业机械及驾驶操作人员档案,健全和完善相关基础台账。开展从业人员教育培训,加强拖拉机驾驶培训学校资格管理和安全管理。加强农机维修网点、农机专业合作社等农机经营服务组织安全生产主体责任落实,组织农机产品及维修质量调查和监督管理。做好农机行业突发安全事件应急处置和农机生产安全事故统计报告工作,做好农机安全生产事故调查处理。
四、深入开展农机安全隐患排查整治
积极开展农机安全执法检查和隐患排查整治,组织农机安全执法人员深入基层开展安全生产大检查。重点检查农机合作社、农机维修网点、田间场院等重要生产作业现场;重点检查拖拉机、联合收割机等易发生安全事故的农业机械;着重检查农业机械安全警示标志、安全防护装置、夜间反光装置等,排查治理农机安全隐患,提高农业机械安全性能;强化源头治理,堵塞管理漏洞,有效防范和坚决遏制农机重特大事故发生。同时,联合公安、交通、安监等部门,加大对拖拉机、联合收割机无牌行驶、无证驾驶、违法载人、非法改装等违法违规行为的查处。加强对春耕生产、“三夏”、“三秋”等主要农业生产环节的监管;加强重要节假日和重大活动期间的农机安全工作,及时处置农机安全事故。
五、进一步完善事故处理和应急救援
各级农机部门要建立健全应急救援队伍,完善救援设备,落实24小时值班制度,公开事故报告电话,拓宽事故报告渠道,严禁迟报、漏报、谎报、瞒报。强化与公安、安监、卫生等部门的协作配合,完善事故应急预案,开展应急救援演练,全面提高农机事故科学施救和应急处置能力。
六、大力开展农机安全宣传教育
加强农机安全宣传工作,以提升农机经营服务组织和农机从业人员安全意识为重点,扎实开展以“六个一”(组织开展一次“平安农机”宣传教育活动;给每个农机手送一封创建“平安农机”倡议信;为广大农机户和群众放映一部“平安农机”教育警示片;给每个村送一套“平安农机”安全宣传挂图;给每个农机户送一本“平安农机”知识手册;给每个村及中小学校上一堂“平安农机”知识课。)为主要内容的农机安全宣传教育活动。充分利用广播、电视、报纸、网络等媒体,结合“三夏”、“三秋”等重要农时,广泛宣传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和农机安全生产知识,全力营造农机安全生产良好氛围。
济宁市人民政府
2017年5月1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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